2018湖南湘潭市公安局面向全省公安機關選調人民警察補充公告
為進一步做好選調工作,根據(jù)報考實際情況,對《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面向全省公安機關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公告》相關內容進行調整:1、規(guī)定的報名條件予以適當放寬,只需具有從事刑偵、治安、經(稅)偵、禁毒、技偵、法制或派出所等偵查辦案崗位工作經歷,不需要擔任過涉黑涉惡刑事犯罪案件或重特大案件的主辦偵察員。2、報名時間延期至4月4日,相關選調工作同步順延。
特此公告。
湘潭市公安局
2018年3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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